星期三, 8月 12, 2009

小夫妻吵架公約

把《吵架公約》“下載”進生活 小夫妻拌嘴有了“冷卻劑”

本報訊(記者劉超實習生李海燕王妙心)時下,一份在國內某大型網站刊登的小兩口《吵架公約》,正在青年夫妻中廣為流傳。和平、南開、河西區志願者在對 300余對青年夫妻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,有超過70%的青年夫妻曾經聽說過《吵架公約》,其中超過半數的小夫妻把這作為自己日常生活的準則。

小夫妻吵架公約

●不當著父母、親戚、鄰居的面吵,不在公共場所吵。

●不管誰對誰錯,只要一吵架,男方必須先輕聲輕氣哄女方一次,女方才能馬上冷靜下來。

●在家里吵架不准一走了之,實在要走,不得走出小區,不許不帶手機和關機。

●有錯一方要主動道歉,無錯一方在有錯方道歉並補償後要儘快原諒對方。

●雙方都有錯時要互相檢討,道歉後由男方主動提出帶女方出去散心。

●要出氣,不准砸東西,只能吃東西,實在手癢只能砸枕頭。

●吵架儘量不隔夜,女方睡覺時男方必須主動抱女方,就算女方百般推讓,男方一定要哄到女方睡著。

●每周都要給對方按摩一次,因為大家經常吵架都很辛苦,男方手藝不好的話可以跟盲人師傅學!

●吵架時男方不准掛電話,吵架時女方如果掛了電話,男方必須在1分鐘內打給女方,電話不通打手機,屢掛屢打,每次掛電話次數不大於5次。

最重要的一點:所有條款,女方可無理由無時間限制地更改,男方有權提出異議,但是是否被採納最終解釋權歸女方。
(楚天金報 2009-08-04)

這部在網絡中由80後青年夫妻自己制訂的《吵架公約》,從細節入手,約定了吵架時的注意事項和吵架後的處理方式。如:不許當著父母、親戚、鄰居的面吵,在公共場所要給對方面子;要出氣,不准砸東西,只能吃東西,實在手癢只能砸枕頭;吵架後,有錯一方要主動道歉,無錯一方要儘快原諒對方;吵架儘量不隔夜等。

在本市開發區某外企工作的林志彬告訴記者,他和妻子結婚伊始,就把《吵架公約》打印了一份貼在牆上,結婚一年來,夫妻間總會發生些小矛盾,但每每總是能一笑而過,這就是《吵架公約》帶來的默契。來自南開區的李浩也表示,只要是為了家庭好,男人在夫妻間的爭吵中應該吃點“小虧”、讓著老婆,這也是男人大度的表現。

在採訪中,常年從事婚姻家庭問題研究的龐強表示,如果男女雙方都認可《吵架公約》,那這一約定確實能在夫妻吵架時起到緩和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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